人生在世,與他人相處的機會甚多,一不小心說錯了話或做錯了事,就會產生磨擦與誤會,乃至即使事過境遷,都還會覺得這個人和自己有過節;或許詳細的原因忘記了,但每每想起這個人,心中不免隱隱作痛,甚至「瞋心忿起,言語該人」。在佛法的角度來說,這就是「冤結」。
冤結的原因有很多,但綜合來說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對自己太過執著,以致於不能忍受自己受到委屈、欺侮。遭受不平時,非要討個公道回來、非要爭個你死我活不可。而最容易和自己結下冤結的不是陌生人,通常都是自己身邊最親近的人,從歷史上許多父子相殘、兄弟反目、夫妻不合、朋友背信忘義的例子,便可知曉。這些人一旦與自己產生對立時,所造成的傷害通常都是刻骨銘心、難以忘懷的苦痛。而最後的結果都是兩敗俱傷,沒有一方得到益處。
佛法告訴我們,冤親只在一念之間,這些人累劫以來與我們的因緣甚深,所以才會生生世世相纏不捨。如何才能解冤釋結、解脫纏縛、頓捨情愛?就要運用佛法的慈悲與智慧,使結能解、心能開。心開結解,就是解脫。
《雜寶藏經》記載一則公案:在古印度的舍衛國中,有位父親獨立扶養一對兄弟,父親雖然教導著兄友弟恭的道理,但兄弟倆還是從小就吵架,搶玩具、爭對錯,長大以後就爭田產、分家業,父親怎麼說都沒有用。後來有一鄰人建議他們請國王評理,他們在途中仍在爭執,突然間,他們看見佛陀迎面而來,頓時忘了爭吵,馬上前去問訊禮拜。佛陀看著因緣甚深的兄弟倆,慈悲為他們開示瞋心的過患:放縱瞋心,猶如釋放惡獸,在他人受害前,自己已經先被咬傷,功德福報都會隨之殆盡。佛陀繼而開演種種妙法,二人煩惱頓除、智慧顯發、成就阿羅漢的果位。
從上述公案中,我們可以作深入的省思:除了不起瞋心對待他人之外,還要有慈悲心及廣大的心量來面對我們的冤與親。所謂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」,能夠寬容、原諒別人對自己造成的傷害,不僅僅是原諒別人,也是對自己最大的慈悲。如果心中無法原諒他人,對於過去的傷痛牢記不忘,無論過了多久,這個傷口仍然如同一條鐵鏈綁住自己,不得自在;相反地,假使能原諒他人,心當中也不再罣礙,就能得到解脫。
此外,亦應思惟因果的道理,反省自己過去是否讓人產生同樣的苦痛?此時受苦,應當甘心甘受,都無冤訴。繼而思惟緣起性空之理,一切都是因緣假合所生,為何自己要在虛妄不實的五陰境界中,加深自己的苦受呢?若能觀「空」,苦痛及境界亦不存在。
最後,思惟本具佛性之理。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、皆當作佛,心當中生起對他人佛性的恭敬,了達眾生平等、冤親平等,轉惡緣為善緣、滌染緣成淨緣、化塵緣為法緣,不僅彼此解了冤結,也能相互提攜,百劫千生處處常為法侶,在菩提路上,一齊向前邁進。 |